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华能交投(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滨州港防波堤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543-3156779
通讯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669号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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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关于华能交投(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滨州港防波堤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滨环审〔2026〕52号 | 2026年5月27日 |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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